一、細分債權所屬類別,制定相應討債方法。
債權類別,是指債權是3個月以內的,還是3個月——1年,或者1年——2年,或者已經超過2年的時間。一般來說,債權的時間與催收的難易程度成正比。比如,3個月以內的,采用電話、傳真的方式往往就會有效果。而對于2年內的,必須親自面談。2年以上的,可能面臨各種情況的變更,給追債帶來重重困難。
二、盤點現有證據,修正證據瑕疵。
債權是否明確,債務人對數額是否認可,雙方是否對帳確認,債務人的營業執照或者身份證明是否持有,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是否已續上時效……證據必須是原件,如果證據存在缺陷,在追債之初,或者錄音,或者公證,或者向有關部門調取相應文件,防止一旦債務人逃避債務,債權人需要訴訟解決時,己方在證據上處于不利地位。
三、了解債務人基本情況,確定追債等級。湖南債務催收
一般來說,債務人不會在一開始就是想逃債的,必定是哪一環節出了問題。因此,了解債務人是否正常經營,地址、股東情況是否變更,外部債務履行情況如何,從而確定追債的輕、重、緩、急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