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借貸問題,是民間發生較多的糾紛之一。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,在計算個人借貸利息時要注意以下三點:
(一)沒有約定利息的,或者約定不明確的,視為不支付利息。
(二)個人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;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。
在這里要注意,高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,也就是說當事人約定的利率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,出現糾紛時利息要分兩種情況計算:
1、約定利率超過四倍,但當事人實際沒有按約定的利率支付,或者沒有支付利息,出現糾紛后,法院對超過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,但四倍以內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。
2、約定利率超過四倍,當事人支付以后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的,根據法律的規定,當事人雙方約定的高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的,該部分合同條款無效,按無效合同的規定,因該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,應當予以返還。 湖南債務催收
(三)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復利。






